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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九届人民政府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组图)
( 2004年08月02日 09:19:54 阅读: )

全会现场


出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座的领导
  州九届人民政府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7月31日在楚雄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州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以《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为契机,讨论修改《楚雄彝州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会议由州人民政府州长夜礼斌主持。
  州委常委、副州长李巍,州人大副主任杨应旭,州政府副州长延荣科、吴莉华、杨元茂、魏刚、张之政,州政协副主席普联荣,军分区司令员普生有,州政府秘书长汪占毅出席了会议。州政府组成部门、州政府各直属单位和有关企业、州委各部门、各群众团体、双管单位和中央、省驻楚单位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全会首先由副州长耿克明对《楚雄彝州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修改作了说明。在与会人员分组讨论州政府工作规则并听取讨论情况汇报后,

州政府州长夜礼斌主持全会并讲话
夜礼斌指出,原有州政府工作规则对加强政府各项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确保政府工作高效有序运转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特别是今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对各级人民政府坚持执政为民,建设法治政府和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州政府原规则的许多规定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政府工作的要求,为顺应形势发展要求,更好地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必须对现行的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进行必要的修改完善。
  本次《州政府工作规则》修改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州政府副州长耿克明作《关于修改〈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楚雄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同时参照新修订的《国务院工作规则》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为主要依据。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建设法治政府,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和加强行政监督要求为原则进行的一次整体性修改。
  《州政府工作规则》修改是在州人民政府党组高度重视、精心部署下进行的。提交本次会议讨论的《规则》已集中讨论过4次,先后5易其稿。

与会人员分组讨论州政府工作规则
原规则有十一章54条7100多字,现提交本次会议讨论的《规则》有9章52条5600多字。新修订的《规则》主要包括:总则、组成人员的职责、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会议制度、公文审批和作风纪律等内容。在规则修改中,主要强调和突出了四点: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二是坚持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三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四是建立健全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和处理公共危机的能力。同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和加强行政监督等方面的制度和程序。

各分组汇报讨论情况
在修改中既从实际出发,体现民族自治州的特点,保持《规则》的相对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操作性,又与时俱进,适应形势发展变化和政府工作高效有序运转的需要;坚持精简、合并、统筹的原则,对原规则进行了全面修改完善和调整充实,特别是突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认真履行政府职能,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和加强行政监督方面,总体上做到了制定工作规则的依据充分,文字简洁,原则性和灵活性兼顾。使新修定的工作规则在结构性上更加严谨、务实,在政府行为、自身建设上更加严格,政府工作更加规范;在文字表述上更加规范、准确,体现了务实、高效,清政、廉洁的政府形象。(曾奇武)



与会人员分组讨论州政府工作规则


与会人员分组讨论州政府工作规则


与会人员分组讨论州政府工作规则


与会人员分组讨论州政府工作规则

来源:楚雄州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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