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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召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会议
( 2007年09月03日 11:11:19 阅读: )

会议现场
  8月31日,全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会议在楚雄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启动我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对试点工作作全面布置安排。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耿克明出席会议并讲话。(点击浏览讲话全文)
  耿克明指出,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是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出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座的领导
全州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这项事关民生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抓住我州被列为云南省三个全国首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之一的机遇,充分认识秦光荣省长到我州调研的重要意义和州委第21次常委(扩大)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好秦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抓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不辜负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希望。
  耿克明指出,近年来,随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各类经济组织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及个体工商户、

州政府副州长耿克明讲话
灵活就业人员相继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农民参加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但是城镇居民既不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对象,又不是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对象,成为医保政策并没有覆盖的“盲点”。今年,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我州又启动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试点工作,这是州委、州政府为解决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又一重大步骤。随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将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形成“三足鼎立”的全民医疗保障体系,这标志着我州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框架将基本形成,

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李平主持会议
这将是我州社会保障事业和卫生事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大事。
  耿克明强调,根据省政府试点工作的部署和州委、州政府的安排,我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于8月31日正式启动,9月为试点做准备,10月1日起在全州正式全面展开。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是一件大事、好事,但也是一件难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估计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要准确把握《楚雄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点击浏览文件全文)》和《楚雄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点击浏览文件全文)》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好政策;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加强领导,

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卜德诚
作医保试点工作政策说明
成立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明确责任,统一布置安排,抓好落实,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要按照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整体推进的原则抓好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保证试点进度和工作顺利开展;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和方式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大张旗鼓地深入开展政策宣传活动,把试点意义讲清,政策讲透,把参保及就医的程序讲明,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让人民群众充分理解这项制度,了解这项政策,让他们积极主动参与,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会议现场
  耿克明强调,全州各级各相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和作用,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上来,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下大力气把这件好事办好,好事办实,为构建和谐彝州做出应有的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
  会上,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卜德诚作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政策说明(点击浏览全文);州教育、卫生、财政、民政等部门负责人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了专题发言。(曾奇武)
来源:楚雄州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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