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州政府召开第三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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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4年10月12日
08:41:37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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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下午召开的州政府第三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在分析了1至9月全州安全生产情况的基础上,对下步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了部署。 在听取了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及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的情况汇报后,副州长延荣科指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企业)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讲政治的高度,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通力合作,狠抓落实,坚决按照国务院“五整顿、三加强”的要求,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必须在10月底前成立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在10月底前,全州所有单位(企业)、驾驶员协会、村(居)民委员会要召开一次所属驾驶员会议,按照国务院关于整顿驾驶员队伍的要求,认真进行学习整顿;主干公路沿线的县(市)、乡(镇)、村要继续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等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 延荣科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结合实际,在事故多发路段、行车秩序整治、拖拉机和农用车违法载客、驾驶员队伍整治、超载车辆整治、客车和出租车管理,以及租车行整治等七个方面下工夫,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对今年排查出的39个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要按各组现场办公确定的整治方案进行整治。要继续加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公路安全隐患点(段)的排查整治力度,各县(市)也要加大县、乡、村公路安全隐患点(段)的整治力度,力争通过三五年的努力切实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状况。 延荣科强调,公安交警、交通(运政、路政)、工商等部门要相互沟通、相互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严格依法依规依章办事。对一次发生死亡3人以上或一个月内连续发生3次死亡1人以上事故、且采取措施不力的县(市)或单位领导,要接受州人民政府的问责,并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和整改措施。对超控制指标突出的、事故多发的县(市)、州级部门、单位(企业)也要实施问责。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由州监察局和州安检局调查后报请州人民政府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安全工作不作为、推诿扯皮的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也要实行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同时,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发动群众,坚持不懈地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和参与。(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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