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7·21”和“10·16”地震发生后,州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积极向省财政厅和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汇报灾情,目前已争取落实农业综合开发抗震救灾恢复重建专项资金350万元。 大姚“7·21”和“10·16”地震发生后,州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迅速奔赴灾区查看灾情,并立即组织各受灾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勘察农业综合开发水利工程受损情况和制定恢复重建工作计划,及时向省财政厅和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汇报灾情和恢复建设方案。省财政厅和省农开办高度重视,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查看灾情、慰问灾民,并就开展农业综合开发受损项目恢复建设作出安排,批准我州地震灾区农业综合开发抗震救灾专项资金3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00万元、省财政资金150万元。目前,州农业综合开发办正积极落实农业综合开发恢复建设方案,争取早日修复受损农业综合开发水利工程,积极为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和恢复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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