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定县建立领导碰头会议制度 |
 |
| ( 2007年09月03日
16:25:09 阅读:
) |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效率,集中班子成员智慧,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树立政府班子团结务实的良好形象,县人民政府建立了领导碰头会议制度,并把该制度作为县人民政府重要的会议制度长期坚持。 政府领导碰头会议制度做到“五个确定”:一是确定会议时间。县人民政府领导碰头会议每周召开一次。二是确定参会人员范围。参加县人民政府领导碰头会议的人员为县长、副县长、县长助理和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及秘书。三是确定会议召集人。会议由县长召集和主持,受县长委托,常务副县长或县长指定的其它领导召集和主持会议。四是确定会议任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听取各位副县长、县长助理、办公室主任有关上周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下周及近期相关工作,并对政府班子、各乡(镇)、各部门之间的有关工作进行沟通协调。五是确定会议纪律。要求所有人员必须按时参会,不得无故缺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会的,需向会议召集人请假。副县长、县长助理、办公室主任不能出席县人民政府领导碰头会议,需向会议汇报的工作,由联系的副主任或秘书代为汇报。(武定县府)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