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首 页  概 况  政 务  经 济  文 化  科 教  旅 游  视 频  新 闻
您的位置:首页 > 政务 > 正文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楚雄彝族自治州预防职务犯罪暂行规定》的决议
( 2007年01月04日 10:44:42 阅读: )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州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楚雄彝族自治州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了《楚雄彝族自治州预防职务犯罪暂行规定(草案)》和关于《楚雄彝族自治州预防职务犯罪暂行规定(草案)》的说明。会议认为,制定预防职务犯罪暂行规定对于加强和规范我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建立和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履行职务的工作人员廉洁自律,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防止和治理腐败,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会议决定批准《楚雄彝族自治州预防职务犯罪暂行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来源:楚雄州政府网站
相关新闻
·楚雄彝族自治州预防职务犯罪暂行规定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楚雄彝族自治州预防职务犯罪暂行规定》的决议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州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的决定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建立和发展农民专业协会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巩固和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商务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州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
·州人大常委会组织驻楚部分全国和省州人大代表视察我州新农村建设情况
·州人大常委会就我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情况开展专题视察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无标题文档
主办:中共楚雄州委 楚雄州人民政府
承办:楚雄州人民政府信息产业办公室 邮箱:kege7205@163.com
技术支持:楚雄州电子政务管理中心 云南电信楚雄分公司
Copyright © 2003 楚雄州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