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巩固和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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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7年01月04日
10:39:3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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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27日州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楚雄彝族自治州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州教育局局长李能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州巩固和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情况的报告》,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 为进一步巩固我州九年义务教育的成果,推动九年义务教育向高水平、高质量迈进,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强化对义务教育的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坚持不懈地抓好巩固和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工作。要认真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政府、学校、家长(监护人)的法律责任,依法保障适龄人口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要建立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的责任制、奖惩制,把义务教育列入各级领导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政府教育督导,建立健全义务教育评估督导运行机制和义务教育实施状况的监测制度,改进和完善义务教育年检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提高县级政府统筹管理水平,督促落实乡(镇)一级的教育责任,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的领导和管理,全面提高我州义务教育的水平。 二、加大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针对目前农村中小学存在的基础设施配套不足的问题,要继续把农村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级政府的建设规划,进一步加大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的力度,抓住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加大教育转移支付力度的机遇,认真制定中小学配套设施建设规划,分步实施,积极争取义务教育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努力解决农村中小学学生宿舍拥挤,食堂、厕所不适应需要以及教师宿舍紧缺等问题,切实改善办学条件,使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三、认真落实教育经费投入的各项政策。要健全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努力增加义务教育投入,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各项投入政策的落实。要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要确保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的落实到位,按省定标准执行,足额核拨到学校,各县(市)原财政预算安排的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要继续保留,不断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要进一步落实“两免一补”政策,严格执行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和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的政策,确保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及进城务工子女“两免一补”政策的落实,各县(市)不得用中央和省补助的免学杂费资金冲减、抵顶财政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要不断完善寄宿制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根据财力情况,逐步解决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生的生活费补助与实际人数差距大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民族生补助办法,民族生补助经费既要用于对少数民族学生的困难补助,又要形成激励机制,拉开档次,避免平均分配,对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给予鼓励,充分发挥民族生补助经费的效益;要进一步完善贫困生救助长效激励机制,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捐资助学的良好社会氛围,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资助学,通过政府主导、社会捐资等方式,形成稳固的贫困家庭学生救助资金。在严格执行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标准的同时,鼓励成绩优异的贫困学生。通过健全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义务教育的公平性。 四、进一步深化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认真总结上一阶段深化教育改革试点工作中,实行校长公选、教职工全员聘用、绩效工资制等取得的成效,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调动学校办学的积极性;要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的管理,坚持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不断探索改革管理办法,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动性,千方百计提高办学质量;要完善教育评估体系,强化对学校发展目标、校长任期目标的评估,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学校、教师、学生的评估体系,综合评估学校办学水平;要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上下功夫,加强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认真总结和推广我州的教改成果和先进经验,广泛开展教学研究和课题研究,推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现代化进程,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五、继续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要加强教师资源的统筹管理和合理配置,促进师资力量的均衡发展。针对农村中小学师资不足的问题,要按照新教师选拔培养制度,根据各学校教师的缺额情况,有计划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调配到各学校,新增教师要注意学科结构,重点补充音、体、美等学科教师,切实解决农村中小学教师不足的问题;各县(市)要认真落实教师培养培训经费,足额核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专项经费,为开展教师继续教育提供保障;要大力加强师德教育,努力提高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教书育人的能力,要加大现有教师的培训力度,实施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计划和“教师素质培训工程”,扎实开展教师综合素质培训,促进教师更新教育理念,提高教学能力;健全完善优秀骨干教师的选拔、培训、管理、使用制度,大力培养一大批学科、学术带头人,不断提升教育教学的整体水平;要健全教师奖励制度,对教育教学质量高的教师给予奖励,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研究制定提高教师待遇的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山区、少数民族地区教师队伍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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