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禄丰县创新政府法制监督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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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7年04月05日
10:08:26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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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建设法制政府,构建和谐社会,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禄丰县人民政府创新政府法制监督方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建立了专项法制督察制度。县人民政府下发了《禄丰县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度开展专项法制督察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07年开始禄丰县人民政府将每季度对全县的行政执法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开展专项法制督察活动,督察组由县人大法工委、政协提案法制委、人民法院、政府办、监察局、公安局、财政局、经委、地税局、建设局、农业局、法制局组成。督察采用先查、看,后听汇报,最后召集部分行政管理相对人听取意见、建议的方式进行。督察的重点为:一是领导机构及工作制度建设情况;二是行政执法活动实施情况;三是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罚缴分离”制度的情况;四是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上报备案及其清理情况;五是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的修改、完善、考评情况;六是政务公开及法制宣传情况。 通过开展专项法制督察,进一步规范了政府行为,增强了公务员队伍的法治观念。实现了事前防范与事中制约、事后监督相结合的督察体系,形成对行政行为的广覆盖、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态势,转变了被动督察为主动督察的工作局面,充分发挥了政府法制法制督察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州法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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