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禄丰县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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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6年06月22日
10:30:0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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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以《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工作进行专项整治,逐步完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有效遏制重、特大因化学品引发的事故发生。 一是着力抓好“五个整治、两个关闭”工作,对生产、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凡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装备及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一律取消相关资格,予以关闭;凡未经有关许可审批,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坚决依法取缔;凡是不符合有关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使用氰化物的小金矿、小电镀厂、小电子器件厂等,依法予以关闭。 二是严格审批条件,规范经营秩序,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进行从业人员培训,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企业事故预防、应急处置能力。 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剧毒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和保障措施,严防剧毒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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