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华县不断加大乡镇综合考核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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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7年07月26日
08:42:57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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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工作重点,明确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不断加大对乡镇综合考核力度,制定出台了乡镇综合考核奖励办法。考核对象为10个乡镇,考核内容分党的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稳定三大部分;考核结果与奖优罚劣、评选先进、政绩考核、公务员履职考核挂钩。县财政每年安排资金36万元,由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励,党的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作为基础工作以百分制进行考核。考核合计得分在90分以上的乡镇各奖励20000元,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的乡镇各奖励10000元,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的不予奖励,在基础工作考核的基础上,实行创新工作及发展成效积分制,创新工作及发展成效积分在前2名的乡镇各奖励30000元,积分在3至7名的乡镇各奖励20000元,积分在后3名的不予奖励,综合考核分在前3名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在各乡镇所得奖金总额中各奖励10%,综合考核得分排在前3名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可以表彰为“优秀党委书记”和“优秀乡镇长”,并作为优先推荐省、州表彰的重点对象。综合考核名次排在前5名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公务员年度履职考核可以定为优秀等次,否则不得定为优秀等次。综合考核名次作为领导干部职务晋升和调整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之一,纳入干部管理档案。考核工作每年开展一次,次年1月底以前完成对上年度的考核工作。(县政府办 李贵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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