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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七个统一加强村卫生室管理
( 2007年07月09日 09:06:02 阅读: )
  一是行政统一管理。卫生室的行政事务,人员调配,人员聘用,职称评定,劳务收入发放,考核奖惩及思想政治工作等由乡卫生院统一组织管理。二是业务统一安排。卫生院统一部署对村卫生室人员的业务培训,并根据各村委会的实际情况制定各卫生室综合管理目标,加强对各卫生室的医疗、预防保健、疾病预防、技术操作规程等业务方面的管理和培训,卫生院和卫生室使用统一处方、病历、门诊、日志登记和收款收据,不断提高各卫生室的综合服务能力及诊疗水平,有利于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的整体素质。三是财务统一收支。卫生院对各卫生室的所有财产、物资进行造册登记,建立固定资产专帐和业务收支帐,药品调拨帐,各卫生室实现独立核算,卫生室的一切收支统一由卫生院进行审批,避免了财产、物资的流失。四是人员统一调配。卫生院长对全乡卫生人员进行综合考核,择优聘用,对所有聘用的医务人员,卫生院对其聘用,考核奖惩、工资、职称等进行列档管理,凡被聘用的医务人员,其户口性质不变,一律由卫生院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情况,打破片、村界限,在辖区内统一调配使用,从根本上转变了过去那种只在本村卫生室工作,工作干好干坏一个样的传统观念,在聘用过程中做到客观、公正、择优,持证上岗,不服从安排者一律不予聘用。五是药品统一采购。卫生院建立中心药库,卫生室的药品、器械和卫生材料一律由卫生院中心药库供给,实行批发价核算统一调拨。六是工资统一考核发放。被聘用上岗的村医生,其工作实行下不保底,上不封顶的措施,或下不保底,最高限额封顶的原则,村医生工资来源由财政补助、医疗收入和药品差价三部分组成。七是收费统一标准。各卫生室的所有医疗收费,一律与卫生院收费标准一致,全乡统一公开收费标准,接受群众监督,从而杜绝了层层加价等不合理收费现象。(县政府办 何 鸿)
来源:楚雄州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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