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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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7年12月27日
08:18:50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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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07〕182号)精神及《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有关规定,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州2008年元旦、春节、清明节、自治州成立纪念日、国际劳动节、端午节、火把节、中秋节、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07年12月30日—2008年1月1日放假,共3天。其中,1月1日(星期二)为法定假日,12月29日(星期六)公休日照常上班,调至31日补休。12月30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二、春节:2月6日—12日(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六)放假,共7天。其中,2月6日(除夕)、2月7日(春节)、2月8日(正月初二)为法定假日,2月9日(星期六)、2月10日(星期日)照常公休、2月2日(星期六)、2月3日(星期日)上班,调至2月11日、12日补休。 三、清明节:4月4日—6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清明节)为法定假日,4月5日(星期六)、4月6日(星期日)为公休日。 四、自治州成立纪念日:4月15日是楚雄彝族自治州成立纪念日。4月12日—4月16日放假,共5天。其中,4月15日、16日、17日为法定假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规定建州纪念日放假3天),4月12日(星期六)、4月13日(星期日)属公休日照常公休,将4月17日(星期四)调至4月14日(星期一)休息,4月17日上班。 五、“五一”国际劳动节:5月1日—3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为法定假日,5月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5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月2日(星期五)休息,5月4日(星期日)上班。 六、端午节:6月7日—9日放假,共3天。其中,6月7日(星期六)照常公休,6月8日(农历五月初五,端午节)为法定假日,6月8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6月9日(星期一)补休。 七、火把节:7月26日为2008年火把节。7月26日—30日放假,共5天。其中,7月26日、27日、28日为法定假日(《楚雄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规定火把节放假3天),7月26日(星期六)、7月27日(星期日)调至7月29日(星期二)、30日(星期三)补休。 八、中秋节:9月13日—15日放假,共3天。其中,9月1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9月14日(中秋节)为法定节假日,9月1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9月15日(星期一)补休。 九、国庆节:9月29日—10月5日放假,共7天。共中,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照常上班,调至9月29日(星期一)、30日(星期二)补休,10月4日(星期六)、5日(星期日)属公休日。 节假日期间,各级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假。任何单位不得借机用公款请客送礼、公费组织旅游活动。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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