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
项目
各类无线电台站试机频率
受理
单位
楚雄州政府信息产业办公室
审批
程序
1、受理。申办人提交齐全、规范、有效的申办材料。
2、审核。使用频率符合国家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新设无线电台(站)使用的频率不得 对已设无线电台(站)使用的频率产生有害干扰,不得对空中电波秩序产生不良影响;频谱资源 利用体现先进、高效、经济、合理的原则,有利于新技术的推广,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3、告知。在3个工作日内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事结果;制发完整、正确、有效的文书;留存归档 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申报
材料
1、《申请使用频率函》一式二份;
2、使用频率地域《无线电波电磁场强测试报告》。
填制
报表
(表式)
执行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 事委员会令第128号)
收费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