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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苗族山民合唱团参加全国首届社会主义新农村合唱大会获一等奖
( 2007年10月22日 15:06:48 阅读: )
10月12日至15日,我州苗族山民合唱团在广东省中山市举行的有12个省区25个代表队参加的“全国首届社会主义新农村合唱大会”比赛中,凭借高超的演唱技巧荣获一等奖。这是我州农民合唱团参加全国性合唱比赛获得的最高奖项。
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十分重视此次比赛,多次听取州文联有关组织我州苗族山民合唱团参加这次比赛的工作准备情况汇报,并作了重要指示。州文联在听取有关专业艺术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后,对合唱团人员组成、歌曲选择、排练等工作做了认真准备,还从州政协、州民族艺术剧院、州宗教局、州电视台抽调精干人员参与相关工作,为这次参赛取得良好成绩提供了保障。
10月12日晚,在“全国首届社会主义新农村合唱大会”开幕式后,按照大会安排,我州苗族山民合唱团被排在第一场第二个队出场。当晚,来自广东、广西、贵州、山西、安徽、云南的7支代表队依次出场参加比赛,我州苗族山民合唱团凭借超群的实力,不畏强手,敢于发挥,完美演唱了《欢乐颂》、《在灿烂的阳光下》、《歌唱苗族新生活》三首脍炙人口的歌曲,赢得了所有评委和现场观众的高度赞扬和热烈掌声。10月14日晚,我州苗族山民合唱团应邀到中山市最大的服装生产、交易基地沙溪镇参加了有9个团队参加的万人广场演唱会,所演唱的三首歌曲再次引起强烈反响。
在15日晚的大会颁奖和闭幕式上,我州苗族山民合唱团作为优秀团队再次演唱了自己创作的《歌唱苗族新生活》,赢得全场观众长时间的掌声,为该团在此次比赛中的精彩表现划上了圆满的句号。(龙文德)
来源: 楚雄州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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