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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作成果显著
( 2006年06月08日 15:52:41 阅读: )


  为了弘扬民族优秀文化,抢救和保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根据《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楚雄州自1997年以来,逐步推进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果,现简介如下:
  一、1997年~2002年云南省民族民间艺人(美术及歌、舞、乐)调查命名
  1997年12月至1999年3月,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了民族民间美术及民间艺人的调查工作。走访民间艺人100多人,收集到民间艺人的作品及资料157份,上报达到符合申报条件的民间艺人34人。通过此次调查,查明具有一定技艺的石雕艺人8人,刺绣3人,古建筑彩画2人,泥塑3人,面塑1人,剪纸1人,皮影戏1人,木雕4人,铁铸香炉1人,制作民族乐器4人。
  1999年6月22日,省文化厅召开全省民间艺人调查总结表彰大会。楚雄州禄丰县冯玉林被命名为“云南省民族民间美术师”,姚安县罗玉芳等7人被命名为“云南省民族民间美术艺人”。
  从2001年7月开始在全州开展民族民间艺人(主要是民间歌、舞、乐艺人)的调查、推荐工作。经过一年的努力,共普查艺人364人,整理重点艺人资料113人,收集民间音乐录音600多首,拍摄87位民间艺人的录像,拍摄老艺人各种活动照片800多幅。推荐出38人(其中歌手9人,乐手15人,舞蹈14人)送省申报命名。
  2002年5月26日,由省文化厅、省民委召开了全省民族民间艺人命名大会。楚雄州获得省级艺人命名的有45人。其中,双柏县李富强被命名为“云南省民族民间高级舞蹈师”;双柏县《老虎笙》传人苗自有等5人被命名为“云南省民族民间舞蹈艺人”;南华县三弦演奏者王德兴等6人被命名为“云南省民族民间音乐师”;大姚县唢呐艺人李茂荣等12人被命名为“云南省民族民间音乐艺人”。会上,还命名了第二批云南省民族民间美术艺人。楚雄州有11人被命名,其中杜芝芳等4人被命名为“云南省民族民间美术师”,张兴福等7人被命名为“云南省民族民间美术艺人”。
  二、2003年~2005年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普查
  从2003年开始,楚雄州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普查工作启动。经过3年的努力,基本摸清了楚雄州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的现状,初步建立了省、州、县(市)名录,进一步推动了楚雄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这次参加普查的人员达1300余人,调查乡、村887个,调查项目520个,走访调查民间艺人近600余人。全州共普查民族民间传统文化项目839项,建立县级保护名录522个,州级保护名录149项,推荐省级保护名录32项,国家级保护名录1项。内容涉及传统文化之乡,传统文化传承人,传统文化保护区,民间传统工艺,民族民间歌、舞、乐,美术,戏剧,服饰,文学,民间礼仪习俗等十二大类别。
  三、楚雄州七类十项普查成果列入云南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楚雄州10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名录被列入云南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它们是:
  口头文学类2项:楚雄州彝族史诗《阿鲁举热》、双柏县彝族史诗《查姆》;戏剧类2项:楚雄州《彝剧》、姚安元谋《花灯》;曲艺类1项:姚安大姚牟定的《彝族梅葛》;工艺类1项:南华《镇南月琴制作》;习俗类1项:楚雄州《火把节》;传统保护区1项:姚安县《官屯乡马游坪村彝族传统文化保护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之乡2项:双柏县《彝族老虎笙舞之乡》、牟定县《彝族左脚舞之乡》。( 楚雄州文化馆)



来源: 楚雄州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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