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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将实现覆盖全州目标
( 2007年07月13日 09:02:1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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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开拓农村现代流通市场,切实改善农村消费环境,降低商品流通成本,引导农村消费,商务部决定,自2005年开始,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工作,建设和改造25万个连锁化农家店,覆盖全国50%以上的行政村、70%以上的乡镇和75%以上的县市。为工业品下乡、农副产品进城搭建一个城乡连接、互动畅通的购销平台。我州经过两年的努力,国家商务部核准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9户,其中:日用百货承办企业3户、农资承办企业6户。建设、改造、验收合格的农家店有869个,其中:乡级店82个,村级店787个;农资农家店335个,日用百货农家店534个。“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覆盖了楚雄、南华、姚安、永仁、元谋、禄丰七个县市。共争取项目资金814万元,已到位项目资金413.30万元。通过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已逐步建立起以配送企业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集日用消费品、农资销售和农副产品收购为一体的城乡连接、互动畅通的农村商品流通网络,满足城乡居民的消费需求,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的发展,逐步使农民实现了放心消费、实惠消费、方便消费,从而改善了农村消费环境,缩小城乡差别,拉动农村消费,为楚雄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了贡献。实践证明,这项工程让“政府得民心、企业得市场、农民得实惠”,是便民富企工程、德政工程。
经过两年试点,相关政策更加明晰和完善,从2006年起,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运作”原则不变的前提下,试点企业一律改为承办企业,也不在提试点县,而是由承办企业按经济区域进行覆盖,建立农家店。并在提高承办企业准入门槛和补助标准的同时,开始实行建设规模指标控制,要求各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农家店建设“以直营为主、加盟为辅”、“以日用百货为主、农资为辅”的建设思路,着力加强配送中心建设,不断提高配送率。并明确,在整个“十一五”期间,把“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作为构建现代农村流通网络的重要平台,要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今年,国家进一步强化农家店建设的规模指标控制,各地上报的规划与实际下达的指标缺口较大。云南省今年计划建设农家店3500个、配送中心40个,而商务部实际下达只有2200个,缺口较大,作为责任政府、诚信政府,省政府决定必须履行年初承诺,今年的实施规划不变,仍按全省建设3500个农家店任务进行分解并由省商务厅与州市商务局签订了责任状。全省按照今年建设指标重点向州市有配套政策支持的地区倾斜、向过去实施较好的地区倾斜、向积极性比较高的地区倾斜的原则,下达我州今年农家店建设指标250个,与年初规划的500个(已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缺口较大。本着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我州提出实事求是、坚持标准建设好今年250个农家店。围绕年内实现“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覆盖全州十县市的目标,在今年指标十分有限的情况下,重点向试点空白县倾斜、向过去实施情况较好的县倾斜的原则,引导商务部核准的承办企业积极向武定、双柏、牟定三县辐射,实现覆盖全州的目标。要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担当项目实施的牵头协调责任,配合财政等部门积极引导、支持、协调承办企业开展项目实施。要强化规划布局,适当收缩战线,农家店建设重点布局在中心集镇、交通沿线、人口密集区及社会购买力较为旺盛的地区,并严格控制农资农家店的比例不得超过30%。对经营单一品种商品的药店、香烟店、农副产品店、肉店、家用电器店等一律不得纳入农家店建设与验收。要抓标准,抓验收,抓管理。农家店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部颁规范标准,并签订不出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各级商务、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按标准、按推进时间要求抓好项目验收,并共同监督承办企业用好用活补助资金;承办企业要强化对农家店和配送中心的管理,不断降低配送成本,不断提高企业和农家店的经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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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楚雄商务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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