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接待州人大代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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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4年04月02日
15:35:0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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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接待州人大代表制度》的有关规定,从2004年4月开始实行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接待州人大代表制度,具体时间为: 4月30日、5月28日、6月25日、7月30日、8月27日、9月24日、10月29日、11月26日、12月24日, 2005年1月28日、2月25日、3月25日。各位州人大代表若有情况反映,请按以上时间到楚雄州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办公室接谈。 地点:楚雄市鹿城北路88号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办公楼四楼401室, 电话:3123685。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二○○四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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