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楚雄州公安机关将在全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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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7年08月27日
08:36:45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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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为党的十七大召开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按照8月16日公安部和云南省公安厅召开的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州公安局决定从8月20日至10月31日,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重点的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 重点整治的内容:(一)重点违法行为。重点整治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违法超车、违法会车、无牌无证、酒后驾车、低速载货汽车及拖拉机载人、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在此基础上,各地可结合本辖区实际,确定其他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治。(二)重点车辆。客运车辆、载货汽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校车等重点车辆。(三)重点路段。高速公路、主要国道、重要省道、重点旅游路线以及重要的农村公路。其中发生事故较多,路况复杂、车流量较大的320线、108线、楚大高速公路、南永线、南景线、大石线确定为重点管控的路段。(四)重点防控区域。重特大事故和死亡人数较多的牟定、大姚、永仁、武定、禄丰县确定为全州的重点防控区域。 通过集中整治,消除一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州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各项标本兼治的措施得到全面落实,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努力实现周永康部长提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万车死亡率“三下降”,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减少的目的。
二OO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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