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举办“彝州新姿摄影艺术大奖赛”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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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3年08月20日
10:28:17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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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繁荣彝州摄影艺术创作,用摄影作品更好地对外展示彝州民族特色、民族文化、人文景观、区域优势,反映我州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新成就、新面貌。州新闻工作者协会、州摄影家协会决定联合举办“彝州新姿摄影艺术大奖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主题:参赛作品以反映楚雄彝州历史文化、民族特色、人文景观、城市农村风貌、五大产业建设成就,展示新世纪新彝州新面貌为主题。 二、参赛要求:参赛作品不得发生侵犯他人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产生的一切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负责。参赛作品一律为彩色照片,规格为7寸样片和底片,每人限送五幅作品,请在作品背面注明标题、作者、通信地址、电话。 三、奖项设置:本届大赛拟入选作品100幅,设一、二、三等奖及入选奖,发给50—500元不等的奖金及获奖证书,未获奖者适当付予稿费。 四、权限约定:参赛作品视为投稿,无论是否获奖均不再退稿,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主办单位有权对作品进行保管,并用于新闻宣传及公益宣传教育等活动。 五、投稿时间地点:来稿请寄组委会办公室(州委宣传部新闻科)收,电话:3120413。截稿日期:2003年11月15日。 热忱欢迎省内外、州内作者精心创作,送稿参加评选。 楚雄州新闻工作者协会 楚雄州摄影家协会 200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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