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九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州人民政府、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 经州九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2004年10月下旬召开楚雄彝族自治州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会议时间:2004年10月下旬在楚雄召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建议会议的议题: 1、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开展建筑市场招投标工作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贯彻实施〈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情况的报告》; 4、对州司法局、州交通局两个部门进行工作评议; 5、其它事项。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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