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首 页  概 况  政 务  经 济  文 化  科 教  旅 游  视 频  新 闻
您的位置:首页 > 政务 > 正文
集体合同审核
( 2003年09月19日 15:49:05 阅读: )
  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自签字之日起7日内,由企业提供合同文本一式2份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核,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来源:楚雄州劳保局
相关新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
·劳动合同鉴证
·集体合同审核
·集体合同审核
·劳动合同鉴证
·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无标题文档
主办:中共楚雄州委 楚雄州人民政府
承办:楚雄州人民政府信息产业办公室 邮箱:kege7205@163.com
技术支持:楚雄州电子政务管理中心 云南电信楚雄分公司
Copyright © 2003 楚雄州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