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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楚雄州农民人均现金收入保持快速增长的再分析
( 2005年09月19日 08:39:29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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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全州各级党委、政府紧紧围绕“中央1号”文件精神抓紧制定并逐步落实各项促农增收政策,有力地鼓舞了广大农业生产和工作者的积极性,虽然农业生产在上半年遭遇了严重雨雪、霜冻和干旱少雨的不利气象因素,但全州上下齐心协力群克自然灾害影响,力争降解农业生产损失,采取了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努力保障农民收入增加。在市场需求稳定趋旺,部分农产品价格上涨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上半年农民人均现金收入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
一、农民人均现金收支均呈现快速增长 (一)现金收入四项构成均为增长。上半年农民人均现金收入910.89元,比上年同期(下同)增加99.36元,名义增长12.24%,实际增长9.72%。名义增速快于上年同期0.34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四项构成比从上年同期的22.01:71.30:2.22:4.47变为22.05:69.12:12.33:6.50,家庭经营性收入比重下降,转移性收入比重上升。 1、工资性收入。人均工资性收入200.84元,增加22.26元,增长12.47%,其中因农民在本乡镇务工的环境有所改善,在本乡地域内劳动得到的收入人均127.42元,增加10.0元,增长8.52%。农村外出务工人数大幅度增加,农民外出从业得到的收入人均39.95元,增加15.73元,增长64.95%。在工资性收入中来自于乡镇辖区范围内的乡镇企业收入人均14.40元,增加6.0元,增长71.42%。 2、家庭经营性收入。人均家庭经营性收入629.65元,增加51.03元,增长8.82%,其中来自于第一产业的现金收入人均260.58元,增加9.93元,增长3.96%;由于年内国家对农村基建投资项目减少导致农民向建筑行业提供劳务减少、以及农民出售工业产品数量减少,来自于第二产业的现金收入人均21.03元,减少5.01元,下降19.25%;农村集贸市场活跃,农民从事批零贸易业和饮食业的收入快速增长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加,来自于第三产业的现金收入人均98.36元,增加19.24元,增长24.31%。来自于第一、二、三产业的现金收入在家庭经营性现金收入的比重分别从上年的81.83:4.50:13.67变为81.04:3.34:15.62,来自于第一产业的现金收入占上半年现金收入的56.02%,下降2.32个百分点。第一产业现金收入增长源于农民出售农林牧业产品的数量增加和农产品价格的上涨影响,其中因农林牧业产品价格上涨促使农民出售产品得到的现金收入增加40.37元,其中出售农业产品增加13.78元,出售林业产品增加0.59元,出售畜牧业产品增加26.0元。 3、财产性收入。人均财产性收入21.23元,增加18.06元,增长17.51%。增长的主导因素是集体分配股息、红利以及土地征用补偿的增加。 4、转移性收入。人均转移性收入59.17元,增加22.90元,增长63.1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兑现上年的退耕还林还草补贴、扶贫或扶持款、抚恤金等的增加。 (二)现金支出呈现三增两减。上半年农民人均现金支出988.36元,增加89.69元,名义增长9.98%,实际增长7.51%。 1、生产费用支出增加。人均生产费用支出372.31元,增加35.56元,增长10.56%,其中家庭经营费用支出人均309.24元,增加39.13元,增长14.49%。用于第一产业的支出人均283.41元,增加51.38元,增长22.14%;购置生产性固定资产支出人均61.60元,减少4.51元,下降6.82%。 2、生活消费支出增加。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69.61元,增加50.65元,增长9.76%。农民生活消费支出呈现五增三减,其中:食品消费支出增长13.54%,衣着支出增长14.49%,居住支出增长7.71%,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增长7.05%,交通和通讯支出增长44.52%,文化教育娱乐用品及服务支出下降0.94%,医疗保健支出下降5.84%,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下降13.79%。 3、转移性支出增加。人均转移性支出39.56元,增加5.42元,增长15.8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赠送农村亲友支出增加和寄给或带给家庭非常住人口现金增加。 4、税费支出减少。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力度继续加大,全州农民人均税费支出4.21元,减少1.76元,下降29.49%。 5、财产性支出减少。人均财产性支出2.66元,减少0.18元,下降6.48%。减少的原因是承包其他农户转让费用支出减少。
二、全国、全省、全州的相关情况说明 上半年全国农民人均现金收入1586元,增长12.5%;全省农民人均现金收入1009元,增长16.9%;全州农民人均现金收入910.89元,增长12.24%,位列全省第8位,低于昆明、大理、红河、版纳、玉溪、德宏、保山,名义增长幅度位列全省第11位。绝对数低于全国、全省675元和98元,增长幅度低于全国、全省0.3个和4.7个百分点。由于昭通、文山、思茅、临沧、迪庆等地州的上年同期数较低且低于我州,加之今年增加的绝对数相对较大,因此增长幅度位次排列先于我州。 全州10县市的农民人均现金收入情况是:楚雄市803.45元,增长6.42%;双柏县449.92元,下降0.46%;牟定县731.01元,增长10.38%;南华县543.28元,增长13.61%;姚安县1012.11元,增长12.32%;大姚县996.95元,增长9.93%;永仁县905.25元,增长24.98%;元谋县1558.94元,增长9.08%;武定县800.26元,增长2.20%;禄丰县1116.63元,增长22.23%。全州10县市绝对数排位情况依次是:元谋县、禄丰县、大姚县、姚安县、武定县、楚雄市、永仁县、牟定县、南华县、双柏县,增长幅度排位情况依次是:永仁县、禄丰县、南华县、姚安县、牟定县、大姚县、元谋县、楚雄市、武定县、双柏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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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楚雄州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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