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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报建
( 2004年02月27日 17:29:30 阅读: )
  (一)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室内外建筑装饰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1、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2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
  2、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下,100万元以上的室内外建筑装饰项目;
  3、上述限额以下的地、州(市)直属委、办、局所管建设项目。
  (二)受理单位
  楚雄州建设局招投标管理科。
  (三)申报材料
  1、立项批准文件;
  2、银行出具的项目建设资金证明;
  3、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四)审批程序
  持上述材料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填写审批。
  (五)《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由省建设厅统一格式(附后)
  (六)执行依据
  云政发〔1996〕112号文《云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建设厅“关于执行〈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资质管理试行办法〉及〈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贯彻意见的报告”的通知》。
  (七)办理本项目实行免费服务


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

来源:楚雄州建设局
附件:[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doc(28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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