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27日州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商雁鸿 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事局局长。
任 免:
张 娅 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民族工作委员会委员; 杨正波 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 鲁仕明、陈绍能、王新华、周晁哗、刘天祥、李联平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 周智敏 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委员; 生国强、王之忠、姜进荣、李富才、杜 鹏、黄丕刚、王全堂、杨建国、孙玲芳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农业与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委员。 陈文芳、普凤昌、汤 健、黄丕刚 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民族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 云 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生国强、周兴国、黄中凌、汪家有、解正伟 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杨林本 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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